2014年6月11日至12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代表团应邀访问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代表团成员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交流委员会主任、中欧法学院院长论坛秘书长朱岩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国法项目主任石佳友副教授。
6月11日下午,韩大元院长率领访问团与欧洲人权法院数位法官进行交流,韩大元院长介绍了过去一段时间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宪法修订、人权事业发展。他重点介绍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人权教学研究与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其中包括设立人权研究所、教育部人权教育培训基地、哈佛大学法学院合作的残疾人保护项目等。他高度评价了我院与欧洲人权法院的合作。与会的Elisabeth Steiner法官(奥地利)、Khanlar Hajiyev法官(阿塞拜疆)、Dmitry Dedov法官(俄罗斯)、Mirjana Lazarova Trajkovska(马其顿)等热烈欢迎人大法学院代表团来访。各位法官都曾是各国国内资深法官或者律师,有些长期担任本国最高院法官、宪法法院法官或者院长,他们高度评价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交流了自己对人权的理解。双方本着平等的学术研究态度,对共同关心的人权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了讨论。
此外,韩大元院长一行还在欧洲人权法院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欧洲人权法院的相关机构,重点参观了该法院在案件受理环节的机构和运行。期间,韩大元院长就关心的问题与相关人员做了深入交流。晚上,中国驻斯特拉斯堡总领事张国斌先生宴请人大法学院代表团一行。
6月12日上午,在Elisabeth Steiner法官的陪同下,韩大元院长一行访问了欧洲理事会,听取了该组织官员的相关介绍,了解了欧洲理事会的运行机制。中午,欧洲人权法院院长Dean Spielmann先生宴请韩大元院长一行,双方就如何扩大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韩大元院长感谢院长对我院与欧洲人权法院合作项目的支持,并邀请院长在合适时间到人大法学院访问。Spielmann院长高度赞赏人大法学院在人权教学与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对人大法学院与欧洲人权法院合作的项目将一如既往支持。席间,双方就当前人权法的发展、人权保护共同面临的问题作了深入交流。
欧洲人权法院是欧洲理事会下设旨在维护全部欧洲47个国家的人权保护的特设法庭,以捍卫《欧洲人权公约》为己任,是目前全球保护人权的重要常设法庭,其判决对全球范围内的人权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院于2009年开始与欧洲人权法院的合作,每年选派2名优秀学生赴斯特拉斯堡从事六个月的实习,共同开设“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课程,邀请欧洲人权法院法官授课,并于2014年开始出版《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一书,同时在人权教学和科研方面与欧洲人权法院逐步扩大交流和合作。
本次访问,对于促进我院与欧洲人权法院的交流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权教学与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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