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教育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授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的称号,这是对中国人民大学人权教育、人权研究与培训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鼓励和鞭策!在高校建立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是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社会服务职能; 人权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 法治中国; 培训中心; 宪法原则; 人权事业; 法治国家建设; 人权意识; 欧洲人权法院;
文章来源《人权》2014年第4期
不断发挥人权基地的政策咨询和社会服务职能_韩大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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