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语境下,如何依循法治原则预防犯罪是一个亟需认真思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保安处分是预防犯罪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然而目前一些保安处分措施存在不同程度的合法性问题,其正当性根据也受到诸多质疑。其中,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形象,其存在的各种弊端成为不当干涉公民基本权益的隐患。完善我国保安处分制度,应提倡“重点突破、全面带进”的思路,即在废止劳教制度的同时,通盘考虑并解决目前各种保安处分措施存在的问题。实现保安处分措施的法治化,应首先解决合法化的问题,即形式上应明确保安处分措施的法律定位与权力归属,在实质上贯彻必要性和合比例性原则。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13年01期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 | 北京大学人权与人道法研究中心 |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 《人权》杂志 |
中国人权网 | 中国人民大学 | 复旦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 | 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 |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