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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宪法与人权周纪念活动--难民与无国籍人权利研讨会在法学院举行

2015年12月10日下午两点为纪念第67个世界人权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举办的“宪法与人权周纪念活动--“难民与无国籍人权利研讨会”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嘉宾有: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保护专员Francis Teoh先生,保护官员李三古女士、周聿女士,国际法促进中心执行主任刘毅强先生,北京理工大学刘国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力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陆海娜副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姜栋副教授、程雷副教授等

 

  

本次研讨会的主持人由朱力宇教授担任。朱教授首先对发言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研讨会的内容安排进行了介绍。韩大元院长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价值共识,能够超越不同的宗教、文明、文化,而难民问题受到全世界关注,其保护标准不能被降低,不能使难民被边缘化。韩院长希望法学院学生能够关注人权问题 、思考人权价值以及积极探索如何应对随之而来的挑战。韩院长同时祝愿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开幕式的第二个环节为《世界人权宣言》诵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杨苏虹、左振斌、王茜雯,2015级人权法方向硕士常佳敏、臧显欧,2015级律师方向硕士吴后芹六名同学为在场嘉宾朗诵《世界人权宣言》。作为所有人民和所有国家努力实现的共同标准,《世界人权宣言》期待每一个人和社会机构都能铭记本宣言,期望能努力通过教诲和教育促进对权利和自由的尊重,并通过国家的和国际的渐进措施,使这些权利和自由在各会员国本身人民及在其管辖下领土的人民中得到普遍和有效的承认和遵行。同学们通过精彩的朗诵,传递着宣言所载的精神,深刻的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嘉宾。

 

 

作为开幕式的最后一个环节,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副高级专员Flavia Pansieri 女士的视频致辞将开幕式推到了高潮。她介绍了目前全球范围内难民人数不断增长的情况以及难民保护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挑战,并真诚地呼吁大家关注难民问题。Flavia Pansieri 女士的致辞不仅传递了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对此次“难民与无国籍人权利研讨会”的支持,同时也拉开了研讨会对难民问题进行讨论的帷幕。

 

 

研讨会内容围绕“难民权利保护”和“无国籍人权利保护”两个单元展开。北京理工大学刘国福教授围绕“《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签订六十四周年的意义和面临的挑战”进行发言。刘教授指出,在中国,“难民”指流离失所、生活困难的人,与英文Refugee的含义有所区别,易引起非专业人士的误解。因此,他建议将公约更名为“关于受迫害人地位的公约”。他认为,是否扩大公约中“难民”含义的范围,是否增加成员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都十分引人深思。目前实践中滥用寻求避难权或给予避难权的现象也亟待解决。刘教授强调,关怀与帮助难民是人类共同的义务,不容推卸。

 

 

随后,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保护官员Francis Teoh先生以“联合国难民署在国际保护中的职责”为主题,详细介绍了联合国难民署在难民保护方面的工作。他指出,联合国难民署主要关注五类人群,包括寻求庇护者、难民、无国籍人、遣返者、国内无所安置者。Teoh先生对难民和经济移民进行了区分,并介绍了难民公约中的排除条款,难民甄别的程序。

 

 

国际法促进中心执行主任刘毅强先生以“叙利亚难民危机德国调研报告为题,讲述了他在德国进行难民危机调研的情况他指出德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真正认可避难权属于基本人权的国家之一。另外使刘先生动容的是,德国政府并非直接给难民发放各种生活物资,而是给予一定金钱补助,使其能够以很低价格购买商品,维护人格尊严。刘先生认为欧洲难民危机对中国也有良好的启示,中国也应当更有效地提供人道主义救援,建立更完善的难民保护制度。

 

 

三位发言人的精彩演讲过后,研讨会发言进入了第二单元:无国籍人权利保护。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保护官员Francis Teoh先生在发言中具体介绍了联合国难民署对无国籍人的保护职责Teoh先生指出,无国籍人是指在国内法规定下,不被任何国家认定为其公民的人,他们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公民身份,也不被任何国家授予权利,往往成为不被保护的人群。随后,他介绍了甄别无国籍人的程序以及相关国际法保护框架。Teoh先生强调,为加强对无国籍人权利的保护,促进无国籍人的甄别工作以及减少无国籍人的数量,联合国难民署、各国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都应该积极携手做出努力。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陆海娜副教授以“无国籍人权利保护为主题,围绕无国籍人的界定、相关国际法律文件、中国无国籍人分布状况和中国国籍相关法律四个方面进行了发言。陆教授表示,中国至少有2万无国籍人生活在云南边境,他们在战争期间跨越边境离开中国,在改革开放后回归故土,既未取得他国国籍,又丧失了原有的户籍身份。目前这些无国籍人的法律地位、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中越边境,不少越南女子嫁入中国,由于年代久远丧失了越南国籍,而他们的“婚姻”很多时候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要件,亦无申请中国国籍的法律意识。陆教授指出,关于保护无国籍人权利的问题在中国国籍法中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予以支持,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诸多未知的问题。

 

 

精彩的发言环节过后,发言嘉宾与现场观众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朱力宇教授分享了孙晓东、张波涛发表于《人权》期刊的文章:《新国际环境下的中国难民甄别制度分析》。文中指出,合理地构建中国的难民甄别制度,不仅是遵守国际难民公约的要求,也是保护中国境内难民合法权利的要求。随后,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保护官员李三古女士对关于难民安置与庇护所的问题发表了评论。她表示,虽然目前难民安置多在发达国家,但发展中国家为难民提供了更多的庇护所。与会听众还围绕双重国籍和无国籍状况问题与专家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会也在这积极的氛围中步入了尾声。

 

撰稿人:杨苏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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