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人权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人权法学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
研讨会成功举行
2017年12月9日下午14:00-17:30,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人权法学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205会议室成功举行。
本次会议由朱力宇教授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权理事会、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山西财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20多位专家和学者,大家对人权法学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的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
会议开始,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秘书长陆海娜副教授致辞。陆教授简单说明了此次会议的准备情况,对各位与会专家表示感谢。她提出了两点,一是提出本次会议是一次注重实践的探讨,并简单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人权基地开展人权法教育的历程,2013年开始展开人权法教育,招生对象是非法本法硕,学制是三年制,目前两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都很不错;就课程设置而言,目前共有4门专业必修课,分别是《国际人权法》、《欧洲人权法院案例实践与分析》、《人权法专题》、《残障权利诊所》。并计划将人权法方向硕士调整为“商业与人权”(法律硕士),以实务为导向,由国内外专家授课,这也是根据法律硕士的性质和市场的需求进行的一次调整。陆老师也指出,教材使用方面,也是国内和国外教材相结合。二是对人权法教学及学科发展的个人感受,人权法教学和学科的发展密切联系,但目前人权法学科处于弱势地位,学术期刊很少专门发表人权法文章,缺乏很多现实资源。最后陆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即人权法学是否应当升级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现有的人权体系和教材是否需要一定程度的统一?
各位专家学者就学科建设和教材建设两个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人权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刘海年教授表示对本议题很感兴趣,他对教材设置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建议区分专业教材、基础教材、公共教材,针对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教材应该是不同的。就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而言,他提出八大基地是否应当先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不同的分工,之后再汇总到一起的看法。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
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张万洪教授表示,首先,针对课程体系和教材设置问题,近年来看到了很多教材的出版,很多都写的很好,各有特色,但有很多重复的东西。张教授认为以案例等材料为元素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讨论而非传统的教科书会比较好。第二就是新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硕士/博士课程的需要,比如开设性别和人权、反就业歧视的专业课程是有必要的,提倡以案例和事例方法进行教学,更新教材。让学生认识人权法与生活密切相关,而不是空中楼阁。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主任张永和教授表示,学科建设影响着教材建设,学科建设是前提,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人权法得到发展。关于教材建设,我们正在考虑针对研究生的教材,针对本科生的教材以通识教材展现,主要是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们选了一些故事来展示人权理念,从考试情况来看,可以看出学生还是有所收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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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教授就张永和教授的发言提出问题,即人权法是否可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人权法很重要,但人权法学设立二级学科是否有必要?关键是要从五个方面考量,即人权法是否有独立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研究对象、法律服务市场、学生就业。韩老师也指出,这是一个跨学科的时代,二级学科对学生就业是否有利,论证学科独立性的相关性问题需要加以考虑。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就韩教授提出的相关性论证是没有问题的,但教材建设上确实还存在问题。从现在来看,学科建设作为前提还是有必要的,否则人权法都是零散的。至于跨学科问题,人权法和其他学科相关联是没有障碍的。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是相关的,究竟二者谁先谁后,没有绝对的答案,两者是相互促进的。他还提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二者的情况呈现了多样性和开放性,但人权法的基本准则是必须要坚持的。另外,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设立二级学科更有利于人权的发展,对学生就业也有帮助。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张伟教授指出,从实务角度说,学了人权法的学生进入社会,会将很多人权的理念和价值观贯彻到实践中,如男女平等、环境问题、劳工保护问题等等。这是人权教育的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价值或作用体现。功利思想对整个国家的发展是非常危险的,我们亟需人权法教育,将人权法推为核心课程。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国际法学院王秀梅教授表示,人权法对整个法学体系是渗透性的。人权法是整个法学的核心,另一个是其跨学科性,之所以从法学先行,是由于其制度的建设性,先建设学科,再逐步拓展。
复旦大学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常务副主任陆志安教授认为,学科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讲,人权涵盖了法律的每个部分,但问题在于边界的模糊性。从实践的角度来讲,各个领域坚守传统的东西,人才、知识传播是不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设置独立学科教育是可行的,从中国来看也是有必要的。权利的界定需要法律,实现需要政策。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讲,如果能够推动,可以推动中国整个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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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肖君拥教授谈到教学内容和方式,就新时代教育对象的特点,应该兼顾知识的完整性和教学方式的生动性,以达到教学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小楠教授从北欧和欧洲人权学科的发展轨迹和方式讲起,最开始是很松散的跨学科尝试,比如妇女研究中心,之后一点点的发展为独立的中立的研究机构,教学单位,研究单位,在人权方面也设立研究机构,设立学位。而中国与欧洲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人权法领域中,中国也到了开展性别与人权研究的时候,这也是中国的国际义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讲师化国宇博士提出,根据公安大学开设人权法课程的效果来看,公安院校由于其课程中公安学课程占较大比重,14门法学主干课程课时安排也占不小比重,再为全部学生开设专门的人权法学课程是不太现实的,可以斟酌考虑开设课程的权重问题。在法学主干课程如法理、宪法、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人权法内容是否更加可行?警察院校更应该注重培养人权意识与理念,同时,考虑到教学目标及学生未来职业,警察院校的人权法教材应该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顾问谷春德教授从中国人权教育发展史的角度谈起,指出现在的人权教育更加深入、广泛,但是缺乏统一性,缺乏规范;人权涉及到的范围很广,它是综合性的,因此人权法学作为独立的二级学科仍然是有困难的;谷教授认为中国人权法学的发展中心应当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和实践上。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人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贾卓威博士提出,学科建设、教材建设都是知识供给的问题,有供给就有需求,人权法学的学科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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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国际人权法室主任赵建文教授也表示希望并支持人权法学能够上升为二级学科的地位。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策划编辑方明先生提出,就通识教材来看,作为学科基础,针对全校不同专业,学习人权法学的课程,对人权法学的推动是非常有利的,对二级学科来说很重要;就专业课人权法学课程的教材来说,更多的是学术著作,要完全作为一门教材,只能等到人权法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专门的学科。
会议最后,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朱力宇教授总结道,本次会议达成了一个共识,即人权法学应当上升为一门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具体而言,需要八大人权教育基地高校牵头自设二级学科,再向国务院中宣部备案,通过各个基地的共同努力推动人权法学成为独立的二级学科。
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
(图/姚青,文/王鑫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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